2008年1月4日 星期五

怕資產曝光 富人錢匯海外

明年元旦起,中央銀行將開始實施個人「海外投資總歸戶」制度

「海外投資總歸戶」制度的實施再加上台灣即將與美加等國簽定的租稅協定
那麼未來只要輕輕敲下電腦鍵盤
台灣及美加等國的稅務機構會比您更清楚您在國際間的資產狀況
想節稅的人最好走合法的管道而不要再走非法的旁門左道
因為只要短漏報被查到,連補帶罰的金額是很可怕的
甚至於加計罰金長期累積的利息時
可能連本金都不夠交罰金
怕資產曝光 富人錢匯海外

我們不一定會因為賺很多的錢而富有

但我們可以因付出的善念而使心中富有


【聯合報 ╱記者賴昭穎、孫中英/台北報導】
2007.12.28 03:43 am

明年元旦起,中央銀行將開始實施個人「海外投資總歸戶」制度,民眾投資海外基金、股票等各項產品金額及匯款紀錄,銀行及投信公司都將回報中央銀行,等於個人境外投資收益全被掌控。

最近許多有錢人擔心未來資產曝光,趕在歲末年終把錢匯出去,免得以後錢進海外「全都露」。

財政部最快將於後年對民眾的海外所得課徵 「最低稅負制」,稅率20% 。央行為掌握民眾資金匯出狀況,從明年1 月起,民眾投資國外有價證券須總歸戶,辦理這些投資業務的金融機構,必須提報投資人的申購、贖回金額,結匯日期,以及投資人身分(個人、廠商、外僑或團體)等相關資料。

新規定上路後,國人投資海外將難以隱藏,因此不少會計師最近都接到不少客戶的電話,希望做好財務規劃。

資誠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余仁弘說,由於明年開始每一筆錢匯出都得申報,加上美元幣值最近偏低,不少客戶都趕著把錢匯出去,除希望賺匯差,也避免明年的資金流向都被政府掌握。

他說,以往政府對於資金匯出都是「抓大的」,單筆匯出金額若未逾 20萬、 30萬美元,通常不會被釘上;但明年開始實施總歸戶制,「凡走過必留下痕跡」,客戶紛紛詢問因應之道。

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許志文建議,總歸戶制上路後,相關投資資料最好都準備妥善,因為只要短漏報被查到,稅金都是連補帶罰,十分都划不來。但投資有賺有賠,如果投資失利,還可以列報財產交易損失,所以資料保存得好最重要。

會計師張芷則說,有投資需求的人還是會匯出,如果有人想隱瞞,會不會間接鼓勵造成地下金融,也值得注意。

金融業者說,目前民眾投資國外有價證券的主要管道,包括由信託業辦理金錢信託資金投資國外有價證券、證券商複委託買賣國外有價證券,以及保險業的投資型保單連結國外有價證券等。

【 2007/12/28 聯合報】


規避撇步》用途寫「存款」 別寫「投資」


【聯合報 ╱記者/台北報導】
2007.12.28 03:43 am


大型銀行國外部主管指出,所謂 海外投資總歸戶,意指個人在海外投資資金,只要是經過國內銀行或投信公司等金融機構匯款出去,且用途是投資海外基金、國外股票或股權相關產品,金融機構每筆都要回報給主管機關。

銀行業透露,其實民眾若要規避「海外投資總歸戶」,在銀行申請匯出資金到國外時, 用途填寫「存款」,不要寫「投資」;在確定錢匯出去後,再去電外國銀行,表示這筆錢將用做某種投資。

另外,民眾親自出國到國外的外商銀行開戶、做投資,只要不是經過匯款管道,就不易被央行查到。銀行主管表示,有錢人的「管道」很多,有些人會找人頭匯款,或拿出老辦法,透過銀樓等「地下」金融方式匯出,還是有辦法逃掉央行的監控。

不過,海外投資總歸戶後,也不是每個人都有機會被挖出海外資產來課稅。遠東銀行財稅顧問戴素雲指出,最低稅負制是針對「富人」課稅,要把所有相關所得加總再減去稅額 600 萬元門檻,因此會影響到的高資產族,其可運用資金最起碼要在新台幣600 萬元以上。

【2007/12/28 聯合報】

美國不再是避稅天堂 台美將簽租稅協定

周慧如、王信人/台北報導 2006.11.22 工商時報

擱置十年的台、美租稅協定諮商,即將重新啟動!美國在台協會(AIT)台北辦事處長楊甦棣廿一日表示,「在台美現有架構下,台美即將展開租稅協定的諮商,甚至有可能在未來幾個月內均達成。」一旦台美洽簽完成租稅協定,台美雙方企業固然可以享受到避免雙重課稅的優惠,但是台灣人放在美國的資產,亦有可能因台美稅務資料的交換而曝光!

據了解,在去年韓國舉行的APEC財長會議,財政部長林全曾向美方表達願意重啟租稅協定談判,但是楊甦棣昨日選擇在台北美國商會,公開發表演說時,高調說出美方渴望(eager)開啟雙邊租稅協定,頗令在台美商與台灣官方感到驚訝。

過去台灣與美、加洽談租稅協定時,即有因中共干擾而失敗的例子。因此財政部與歐盟的荷、英、瑞典等簽租稅協定,都採鴨子划水的方式,默默進行。不過,財政部官員仍將楊甦棣的談話視為正面訊息,「台美租稅協定已有十年以上沒有談,我們樂觀其成」。

財政部官員表示,如果能完成台美租稅協定,將是一個重要指標,說不定可以打開其他國家的談判,對財政部是很大的好消息。

會計師公會全聯會理事長林敏弘表示,一旦台美簽租稅協定,對雙方政府都有好處,建立互惠原則、避免重複課稅、資料提供等好處,稅制更完整。

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許志文表示,有了租稅協定以後,可以解決重複課稅的問題,對資金輸出國家比較有好處。例如,透過租稅協定,海外承銷手續費,可以不課徵所得稅;又如,外資法人所持有的客戶資金,投資台灣股票,可以排除在最低稅負之外,享受免稅。美國在台灣的企業,股利、利息、權利金的稅負,由二○%降為一○%,有利於美國企業和美國政府。

不過,對於國人放在美國的資產,會計師們認為,由於台、美稅務資料的交換,被我方的財政部進行跨海查核、補課稅的風險增高。不過,會計師表示,主要還是看台、美雙方租稅協定的內容要項為何,如果是以避免雙重課稅為主,對個人的租稅規劃影響性就不會太大。


沒有留言: